遵义市汇川区最新人事

来源:天眼新闻 2023-08-25 13:20:58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一)


【资料图】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8月23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 健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蔡恒禹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商务局局长;

邓德力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 倩同志的遵义市汇川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程 鹏同志的遵义市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二)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

任命名单

(2023年8月23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 健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 汉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三)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

任免名单

(2023年8月23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华 嵩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胡书义同志的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四)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

任命名单

(2023年8月23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 茗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五)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罗辉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3年8月23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遵义市汇川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罗辉同志辞职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决定接受罗辉同志辞去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报遵义市汇川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备案。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六)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胜辞职的决定

(2023年8月23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遵义市汇川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王胜辞职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决定接受王胜辞去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报遵义市汇川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备案。

(来源:遵义晚报)编辑:胡凯瑜

统筹:晏海艳 胡锐

编审:闵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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